2025-05-06

吊索具常见标准

吊索具常见标准

锻造卸扣标准(GB10603 - 1989)

卸扣扣体须用无焊缝的整体毛坯锻制而成,锻体应符合JB3835要求,扣体两销孔应同轴且与坯眼两侧外径同心。销轴必须从棒料截取,锻后经机加工而成。

在扣体不影响强度的部位应锻出永久、清晰的标志,包括制造厂标记、强度级别代号(如M4、S6或T8)、起重量(t)。

严禁超负荷使用;安装横销轴,螺纹旋足后,应回转半扣螺距,不准敲击螺纹部位。当卸扣任何部位产生裂纹、塑性变形、螺纹脱扣、销轴和扣体断面磨损达原尺寸3% - 5%时应报废。


起重用短环链标准

链条根据成品的力学性能分为L(3)、M(4)、P(5)、S(6)、T(8)五个等级。

当实际直径小于18mm时,成品链环除焊缝处外任何截面直径的公差应不超过名义直径的2% - 6%;当实际直径大于或等于18mm时,成品链环除焊缝处外任何截面直径的公差应不超过名义直径的5%。焊缝处的公差,1型在任何方向上为名义直径的8%;3型与链环平面垂直的方向上为名义直径的8%,其它平面为17%。

试验合格证至少提供标准号、链条名义直径(mm)、破断力(kN)、破断时总极限伸长率(应不小于10%)等数据。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出现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链条伸长达原尺寸的3%。


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标准(JB/T8521 - 1999)

带子可由聚酰酯(尼龙)、聚酯、聚丙烯等连续纤维丝编织而成。

带子由无任何明显缺陷织物编织,在编织过程中所有的线应由同一材料制成。标准宽度有25mm、35mm、50mm、75mm、100mm、150mm、200mm、300mm等,带宽允许偏差根据带宽不同有所区别。

接缝的缝制应采用与带子材料相同的优质线进行缝制,缝合处应平整。

软环不应降低带子的承载能力,其长度根据带子宽度不同有相应要求。

对于吊装带的缝合带子或封装带子最小安全系数为6,带子末端金属件最小安全系数为4。


钢丝绳吊索相关标准

不得在超过 - 40℃和100℃温度范围外使用。

无标识和检验证书或报告的吊索,严禁投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绳股断裂;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出现破浪形变形、钢丝绳被压扁、扭结、弯折、严重锈蚀等情况;重型套环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压制接头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等。

此外,还有GB/14736 - 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对吊环的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不同行业和领域可能还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遵循一些特定的吊索具标准和规范。